依據國家標準《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第4部分:鋁冶煉企業(GB_T32151.4-2015)》,以電解鋁廠為單元,通過對供電方式(自備電、網電),網電企業所在區域等細節數據進行詳細分析,得出了2020年全國電解鋁廠鋁電解環節電力消耗產生的排放數據。其中,自備電廠的排放因子采用0.85kg.CO2/kWh,各地區電網的排放因子采用國家氣候中心發布的2012年數據(暫無最新數據)。研究結果顯示,2020年中國建成產能4250萬噸/年,鋁電解環節電力消耗產生的排放的加權平均值為10.3t.CO2/t.Al, 最低值為7.0 t.CO2/t.Al, 最高值為12.1t.CO2/t.Al, 全國有41家電解鋁廠合計1270萬噸/年產能的排放低于全國平均值,占30%。分地區來看,水電豐富地區排放較低,其中云南省排放最低,為7.1 t.CO2/t.Al,四川、貴州、湖北、廣西、青海、福建、甘肅等省區的排放也都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以上研究將有助于電解鋁企業了解自身在全行業的排放水平。另外,加權平均排放數據將為國家主管部門確定電解鋁行業碳排放交易基準線提供重要參考。從排放累計曲線分析,加權平均線之下的空白面積和平均線之上的陰影面積相等,如果基準線取值在加權平均值之下,則意味著全行業可出售的排放配額將小于需要購買的配額,從整體的角度來看,全行業需付出碳排放成本;如果基準線取值在加權平均值之上,則全行業將獲得碳排放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電解鋁行業碳排放的相關標準、規范還不盡完善,以上研究結論是基于現有數據和規范得出的,未來安泰科將密切跟蹤相關基礎數據的更新情況,對電解鋁企業碳排放分析系統進行持續完善。
文章來源:安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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